我觉得受益者有五类:一是弯弯,赚足了大家的眼球,流量随之而来。我只过好我自己,我才不管你们呢,趁这段风头,我赶紧赚流量,风头过后,你们谁还记得我呢?一切都恢复到以前,但我,已不是当初的我;
二是合作品牌,特别是一些代言时间较长的合作品牌,前面已经通过李易峰赚足了米,现在,你丫的给我闹出这么个事情,那好吧,直接赔偿吧,笑歪了嘴,而且借这次事件,无疑又给自己做了一次免费宣传;
三是靠流量炒作的媒体人,白白获得了这么一个大瓜,不炒白不炒,炒就要看谁炒的带劲;
四是和他相仿的演艺人员,终于,又少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说不定,后面还能扯出大瓜,那样,我的竞争对手不是更少了吗?嘿嘿,想想就开心;
最后,就是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了,茶余饭后,我们又多了一个谈资,且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对他进行批判,好不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