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机场追星乱象 法治与共治协同发力

发布时间:2025-05-01 00:07

4月4日,一男团抵达江西景德镇机场,大批粉丝到机场接机。车辆刚驶出贵宾停车场,一名粉丝便向载有艺人的车辆冲过去,车头将她剐倒在地。景德镇机场工作人员称,摔倒的粉丝没有受伤,安保人员把她扶起来了,她又跑去(跟车)了。近年来,“饭圈文化”的狂热化逐渐从娱乐领域蔓延至公共空间,粉丝在机场等交通枢纽的聚集、追逐、拍摄等行为屡屡引发秩序混乱,并带来安全隐患。重拳整治刻不容缓。据公安部新闻传媒近日发布的消息,针对粉丝在登机口聚集追拍、进入隔离区后追逐逗留拍照等扰序行为,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分局依法打击多名违法行为人。自今年初以来,31名粉丝因扰乱机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某文娱机构被多部门约谈,再次引发社会对“饭圈文化”治理的广泛关注。此类治理行动不仅折射出追星行为边界失守的深层次问题,更凸显了社会治理中法治与共治协同发力的必要性。

整治乱象 对31名粉丝予以行政处罚

“饭圈”是近年来在社交媒体上流行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一群热衷于支持、追随某个明星或偶像所组成的娱乐社群。因疯狂追星造成拥堵,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近年来屡次发生,备受社会诟病。

近日,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分局联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召开粉丝秩序管控约谈会,对某文娱机构未履行对粉丝群体的正确引导责任,导致其粉丝在机场多次聚集扰序的问题进行集体约谈督促。自今年初以来,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分局已对31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机场是客流密集的重要交通枢纽,一旦发生疯狂的粉丝追星行为,场景如何?应如何处置?以日常仅有100人左右接机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内到达厅为例,某次因某艺人团体返京,客流量较平日竟猛增七八倍之多。

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分局西航站区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副主任张磊对央视记者表示,粉丝有时比较多,他们往里冲、往外走,很容易撞到玻璃门。如果控制不住力量,很容易把门撞倒或者撞碎。“大量粉丝往前走,在狂热的情绪引领下,他们很难控制住自己。有几名粉丝摔倒了,后边的人根本看不到,会直接跨过去,很可能酿成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通过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可以看到,民警不停地进行劝导、疏解,但大批粉丝不听从民警劝阻,依然向前拥挤。数次有人摔倒,好在现场民警果断处置,未发生严重后果。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近年来类似的疯狂追星事件在多地机场时有发生。那么,粉丝能不能到机场接送机?首都机场公安局法制处副科长蒋宝华认为是可以的,相关行为不为法律所禁止。但是无理性的追星行为往往会对现场秩序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引发踩踏等公共安全事件,对公共安全甚至飞行安全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旅客出行造成了不便,相关行为不应该由旅客买单。对无理性的追星行为引发的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飞行安全的行为,若构成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应予以严厉打击,并通过有力的震慑,切实引导粉丝理性文明追星。

掐准“七寸” 从链条的源头进行共治

粉丝是如何接近明星的呢?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报道,2024年2月,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内,一名女子采用“刷关”的方式通过安检,前往登机口追星。所谓“刷关”,即粉丝从黄牛处购买明星的航班信息后,购买相近时间的机票,通过安检,达到追星目的后再出来退票的行为。

近年来,首都机场航站楼内客流持续保持高位,不文明、不守法的追星行为随之增多。2023年4月24日,柳某等四人同样采用“刷关”的方式,在安检通道等待艺人过检后,在隔离区内追逐拍照,直到艺人乘坐的航班起飞。对于上述人员,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分局西航站区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分别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粉丝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代拍”生意的火热,大量承接各大机场“代拍”业务的卖家随处可见,根据明星的人气、图片质量等明码标价。一些出售明星航班等隐私信息的卖家通常还会采用字母暗语代替所售商品,如“sfz”即身份证、“sjh”即手机号、“hb”即航班等,以此掩人耳目。

针对粉丝“机闹”、机场“代拍”等行为,2018年7月,民航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粉丝接送机、跟机现象管理的通知》,明确管理方向,包括防止泄露知名旅客信息,强化机场秩序,避免粉丝大量聚集和杜绝粉丝在飞机上扰乱秩序。

在“刷关”中,黄牛会受到哪些法律处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授许凌洁表示,这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但要注意,前4部法律适用的主体与普通黄牛有区别,如果黄牛本身属于个人信息处理者或者经营者,则可以适用上述法律予以行政处罚,否则要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如果有其他侵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情形,则对应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航班信息属于行踪轨迹信息,是法律重点保护的高敏感信息”。许凌洁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信息被用于诈骗、绑架等犯罪活动,则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加重。

针对“饭圈”疯狂的接机行为,本次粉丝秩序管控约谈会不仅对违法粉丝予以行政处罚,还集体约谈督促某文娱机构,抓住了“机构—艺人—粉丝”的传导链条,体现了执法部门的治理模式和思路——“饭圈”乱象不能只归咎于粉丝,文娱机构和经纪公司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设定红线 加大普法和执法力度

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规定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一些机场追星事件中,粉丝聚集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此举可能被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粉丝追星聚集机场、拥堵登机口并非个案,甚至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尽管可以对违法人员予以法律制裁,但这种事后的法律制裁只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惩戒作用,难以事先杜绝。因此,许凌洁认为,要预防粉丝追星聚集机场,扰乱机场秩序,需要多管齐下。

加强公众道德教育,尤其是对明星和追星年轻人的道德教育很重要。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尤其是其行为会对一些喜欢他的年轻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和行为示范,故明星不仅要遵守社会公德,更要注重个人思想道德,要认识到个人权利和自由受限于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受限于法律和公共利益。粉丝见面、互动、宣传等应在商业场所或私人场所,而非公共场所进行,尤其是关涉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的场所更应严格管理和予以杜绝。

与此同时,应加大个人信息相关法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个人出行的航班信息一般属于个人隐私。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意为他人所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除法律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侵害隐私的行为。明星的航班信息亦是明星个人信息,所谓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规定,尤其是2021年8月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处理人义务作出了规定。航班信息在流转中经办单位和人员很多,每个主体都属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加强对公民尤其是个人信息处理主体相关法律,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的普法教育,加强执法,保护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是预防这类事件发生的必要手段和重要方法。

舆情管理需要前置并设定规则红线。民航主管部门、航空公司、机场、航空价值链上的合作伙伴和媒体都应该高度重视艺人粉丝团体的行为,要敢于制定规则,压实各方责任,如建立粉丝在机场与航班上集体活动的申报机制,制定相关流程并严格执行。对违规的艺人与“粉头”,要会同演艺主管部门和相关媒体,给予艺人和经纪公司及时、公开的处罚。(中国民航报 记者王永军)

原标题:《整治机场追星乱象 法治与共治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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