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子女欠钱不还,父母无需承担,但这两种情况除外

发布时间:2025-05-04 17:13

我们总听说“父债子偿,天经地义”,这当然是个谬论。只有继承了父母遗产的前提下,才需要替父母偿还部分债务,并且债务还要以继承的财产为限。但是子债是否要父偿呢?我们就要分情况讨论了。

自愿承担

在我国大多数的父母都无法眼睁睁地看着子女被人“追”债,往往会选择自愿承担子女的债务,像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情况法律并不禁止,毕竟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决定自己的民事行为,并且债权人(债主)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父母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被迫承担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务人的父母往往就成了债权人(债主)讨债的对象,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与父母属于独立的民事个体,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义务。

并且子女和债权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实质上属于借贷合同关系,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何解除债务连带责任担保

通常来讲,如果想要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话,有两种方式是可以依法解除的。

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一种情况就是,就算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这就可以看出,保证人履行保证的前提是债权人要提出要求。如果债权人放弃了提出要求,那么保证人的义务也就到此结束,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也就不存在连带责任。

第二种情况也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况,就是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由于它所保障的东西消灭了,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了。

总结:

一个年满18周岁,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对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只要子女健康、正常且年满18周岁,他们在外面借钱时,父母没有给他们做过担保人,他们都应该自己偿还,父母没有义务替他们偿还。

以上文章的内容只是我对《民法典》的一知半解罢了,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不妨准备一本《民法典》在手边吧!时不时翻一翻,就像生活中的社会百科全书一样,基本都能找到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本书为民法典精装版本,便于收藏。

这本《民法典》为32开的精装本,总页数424页,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封面采用了精装糊壳,拼布烫银,内文采用了80g胶型纸,经典大气,便于收藏。

建议大家人手一套《民法典》+《法律常识一本全》,两包烟钱,就可以把这部能保护自己的法典搬回家,还有更多的优惠套餐等你选择。

有事没事随时翻阅,了解一下《民法典》当中的一些法律小知识,知法懂法守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在生活当中都会用得到。

点击下方,配套购买即享优惠哦~

网址:《民法典》规定:子女欠钱不还,父母无需承担,但这两种情况除外 http://c.mxgxt.com/news/view/976010

相关内容

民法典: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另一方需要偿还么?
《民法典》规定: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女婿不用赡养岳父母了?别再传了,新版《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
欠钱之后怎么断绝父子关系(断绝父子关系后子女欠钱还有关系吗)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名下没有财产还能执行吗?民法典这样规定!
《民法典》实施后法院关于继父母子女作为继承人的审查
继父母离婚后,成年继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吗?法院释法
父债需要子来还吗
父母欠下巨额债务,子女欲断绝关系躲避债务,这事你怎么看?
《民法典》解读26: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