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发展进入深水区!一窝蜂式的“繁荣”下,IP转化将走向何方?
科技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得许多行业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数不清的行业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做出了改变、迎来了新的机遇,文学行业也是其中之一。
伴随着网络文学行业的开发,在传统的VIP付费阅读外,新的盈利方式也随着其他行业的发展而得到孕育条件。如,随着泛娱乐产业的繁荣,“IP”这一新兴名词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但是随着IP改编的大热,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了市场参与者的面前,即“网络小说的版权究竟价值几何”。那网络小说IP转化将走向何方呢?
一、网络小说的发展现状
网络小说指的是网络文学作品中独立出来的一个子类别。而网络文学,就是指作家以互联网为发表平台和传播媒介,在网上创作并发表,供网民收费或免费阅读的文学作品或文字作品。广义上的网络文学是指只要在承载、传播等任一阶段通过网络进行的文学作品,全都可以统称为网络文学。
这其中包括通过博文、贴子等各种方式发表的短文、小说等多种作品。而作为其子类别的网络小说,则是特指首发于起点文学网、晋江原创网等网络小说平台,供读者免费或付费阅读。在创作过程中不断通过点击量、收藏量等数据变化,以及读者评论反馈来得到关于作品的评价,从而据此随时修正其内容的文学作品。
网络小说的开山之作公认为痞子蔡创作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与1998年诞生,这掀开了网络文学时代的序幕。在早期,网络文学依托于BBS兴起,随后,榕树下、龙的天空等最初的专业网络文学网站建立。
2001年11月,宝剑锋等人在BBS上创建了“玄幻文学协会”,这成为了如今网络小说平台中的领头羊起点中文网的前身。同年新浪、搜狐、腾讯等网络巨头也纷纷开辟了读书品台。2002年,起点中文网试运行,同年,如今的言情小说霸主晋江文学城成立。
十年前,随着网络阅读平台的逐渐兴起,人们争论着电子阅读与纸质阅读的孰优孰劣,而直至如今,这一场争辩已经落下帷幕,电子阅读取得了近乎压倒性的胜利。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新闻和资讯聚合类APP,挤压了传统新闻报刊的生存空间,自媒体取代了休闲阅读和兴趣阅读的地位,以“阅文系”为代表的网络文学阅读平台,也几乎占据了流行文学的话语权。
2003年对于网络小说而言是里程碑式的一年,起点的宝剑锋等人首先提出VIP阅读方案。11月,起点中文网正式推出第一批VIP电子出版作品,开启了网络小说付费阅读时代。2004年10月,盛大网络收购起点中文网,大资本正式入局,为网络小说开启集团化、资本化的进程。
2007年,盛大又投资了晋江原创网,随后不断收购其他知名网络小说平台。2010年,盛大文学申请在纽约交易所IPO上市,遗憾的是,上市未能成功。2013年,起点创始团队从盛大文学出走,腾讯文学上线,为盛大系在网络文学领域的衰退埋下伏笔。
腾讯文学的崛起,使网络文学领域呈现双雄并立的格局。经过一年的竞争,2014年盛大文学与腾讯文学合并,阅文集团成立。2017年11月8日,包含了原腾讯文学与阅文集团,绝大部分产业的阅文集团在香港上市。到目前为止,阅文集团是网络文学行业毋庸置疑的领头羊。
随着网络文学进入娱乐传媒产业的视野,其在影视剧、游戏等改编上的优异表现,让人们意识到了这一行业的潜力。2018年,阅文集团完成了对新丽传媒100%股权的收购,完善了集团的IP产业链。网络文学产业链价值创造的核心,逐渐从以阅读付费为主、广告付费为辅的变现模式,转向内容IP全版权运营的模式。
产业链的上游为网络文学内容的提供方,包括作者与获得授权的网络文学平台,他们拥有作品版权,提供原创内容,战局网络文学产业链的主导地位,具备核心竞争力优势。中游则包括将网络文学内容进行改编从而产出游戏、动漫、影视等衍生作品的诸多公司,持续向下游的用户输出内容产品。
这种以IP为源头的产业链,延伸运作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加强,给IP的价值实现打开契机。IP价值最大化的利益,诱惑促进网络文学全产业链运作模式不断深化,推动网络文学走向泛娱乐时代。
二、网络小说的盈利模式
网络文学行业发展至今已有23年的历史,根据网络文学出现、付费阅读模式的创立、阅文集团成立三个标志,将整个历史分为了三个阶段。
最初是网络文学萌芽的时期,付费阅读模式的出现和盛大收购起点两个事件标志着行业从起步迈向成熟,阅文集团的出现,也标志着目前行业“一超多强”的格局确立。随着付费阅读模式的成熟,网络文学也开辟了新的市场,在泛娱乐产业中找到了新的定位。网络小说的盈利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付费阅读与版权运营。
1.付费阅读
来自用户的付费阅读,是网络文学行业最主要也是最基础的收入来源,是网络小说作为文学作品的阅读价值的体现。从早期“千字三分”的模式,到如今包月阅读的收费方式,网络文学的付费阅读已有16年的历史。虽然各家网络小说平台的收费模式并不完全一致,但也未偏离按字数收费、包月阅读及打赏的基础形式。
除了订阅收入外,文学平台还普遍有打赏、道具等形式的付费方式。各家平台经常会依据打赏数额来单独开辟一个榜单,如起点文学网的月票榜、红包榜、打赏榜等,这些榜单会在网站的主页列式。
对于作者而言,上榜是一种宣传方式,同时也是证明自己文章吸引力的方法。因此许多作者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刺激读者对自己进行打赏消费,而打赏数额前几位的读者ID则会在作品页面上显示,这样的模式也促进了许多富裕的读者为自己心仪的作者打赏。
2.版权开发
因为文学作品本身的局限性、传播速度慢等特点,作品仅仅依赖阅读渠道很难走红,进而变现。因此需要通过对网文IP的版权运营,将其改编为游戏、电影、电视剧等形式,扩大其影响力,使其拥有更多的粉丝与消费群体。
网络小说在改编领域的优秀表现,一方面在于其作品中对于人物、情节、环境等基本要素适合影视、游戏等内容作品的改编,有可行性。另一方面,则是网络小说在连载过程中,拥有粉丝积累时间长、与读者互动性强等特点,通过网文平台和作者自发的运营。
网络小说在较为漫长的连载期,可以积攒大量的粉丝基数,在如今的微博、贴吧等平台上,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扩大基础影响力。这样,在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游戏等形式前,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为后续的开发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同时,网络小说的用户本身也有对衍生产品的消费需求,根据艾瑞咨询的调查显示,网络小说的用户具有很强的忠诚度及黏性,使得经由网络小说IP改编的各种内容表现形式的作品,都可以拥有一定的用户基础和转化率,从而放大网络文学作品作用,并产生较高的收益。
《后宫甄嬛传》改编电视剧,《诛仙》改编游戏,《全职高手》改编动漫、电视剧,《盗墓笔记》改编影视剧、游戏等等……网络文学已经成为各种形式版权改编的重要来源,这体现了网络文学的版权价值和优势。
通常的版权运营流程,始于作者在各大文学平台,如起点文学网等上进行的内容创造,通过人气积累形成IP基础,随后与各大版权运营方进行合作,如游戏公司、影视公司等,生产出改编作品后通过发行方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发行。同时辅以社交媒体上的宣传与营销,扩大IP的影响力,为下一次运营创造条件。
三、泛娱乐产业中的IP与网络小说
“泛娱乐”一词由腾讯集团的副总裁于2011年提出,并在2013年的文化部、广电总局报告中推广。它所指的是基于互联网打造的明星IP的粉丝经济,核心是IP。泛娱乐市场由文学、影视、游戏、动漫、音乐、演出、衍生品等多元文化娱乐产业共同组成。
IP作为泛娱乐生态链的核心,促进各参与产业的融合共生,通过改编衍生,泛娱乐IP能够产生持续性价值。IP可以是文学、动漫、影视剧、游戏、音乐、演出话剧、主题公园、周边衍生品等。粉丝是其核心基础,通过衍生开发产生效益,同时通过国家对版权的保护得到保障。
简单来说,泛娱乐产业的上中下游分别对应了内容、放大效应与变现。上游主要通过小说、动漫、影视剧等进行内容创造,吸引原始核心粉丝,再通过中游——改编作品进行放大效应,使IP影响力扩大,吸引更多的粉丝,最后通过游戏、主题乐园等衍生品进行再一次变现。
网络小说处于金字塔的顶端,是整个泛娱乐IP产业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创造环节。它是“大IP”中的一类,是最有潜力的IP之一。之所以明确这一点,是因为网络小说的版权,或者说是网络小说版权资产,既有作为泛娱乐产业中的IP源头的一部分价值,又有作为普通网络文学在阅读上的价值。
在评估网络小说版权价值时,必须明确评估的是哪一个部分。
结语
但是总的来说,目前资产评估,对于网络小说版权的评估并没有一个普遍权威、系统的体系。网络小说行业内的公司在收购版权时,虽然有自己的评估方法和模型,但若扩展到更加普适的层面上,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网络小说到底值不值钱,值多少钱?它值不值得开发,如何开发?经过开发后可以为投资者带来多少收益?这是每一个试图对小说版权进行运营的公司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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