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路上一直在讨论鲍某明和养女李星星之间发生的事情,很多明星也都站出来说话,指责鲍某明是衣冠禽兽,拼着人皮的狼。
事情要追溯到5年前,在网友的介绍下,南京的李星星被母亲送给了名校毕业的律师鲍某明做养女。后者是某跨国公司的副总裁和首席法务官,还是某公司的独董,这些都让李星星的妈妈觉得,孩子跟着这位养父,肯定比跟着自己好,能受到更好的教育,有个更好的前程。
再加上因为很多事情都不顺利,李星星的妈妈也有点迷信,听从别人的话,她认为把女儿送出去能够消灾。于是,在考察了半年之后,李星星的妈妈就放心让女儿跟着鲍某明走了。当时李星星还不满14岁!
李星星的妈妈却再也没想到,自己亲手把女儿送到了火坑。在李星星刚满14岁的那天,她就被养父鲍某明性侵了,也从此开始了连续3年多的噩梦。期间她多次被性侵、殴打,并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还多次自杀未遂!一直到她报警,揭发鲍某明,这种痛苦的折磨才终止。但是,李星星的身体和心理受到的重大伤害,却很难被修复了!
更令人觉得可恨的是,因为取证困难,而且李星星被侵犯的时候已经年满14岁,所以鲍某明可能很难被定罪!将女儿送给一个懂法的人渣,我想李星星的妈妈现在应该是非常后悔的吧!
在这个案件中,李星星的妈妈肯定是事情发生的源头,也应该承担很大的责任。假如说没有她把女儿送给鲍某明,这一切也许都不会发生。尽管在物质条件上没有鲍某明的条件好,但是能够和自己的亲生妈妈在一起,我想李星星肯定也会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和心理上受到的伤害相比,物质的匮乏又算的了什么呢?
当然,我们也理解一个单亲妈妈的艰难。离婚之后,一个人抚养女儿,肯定会觉得力不从心。把亲生女儿送给别人,也肯定有她的难处。这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对于女人来说,离婚的时候是否一定要把孩子带走?
有调查显示,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很多女人的选择都是宁可什么都不要,也要带着孩子。但是,鲍某明的事件就提醒我们,假如说一个人带着孩子有很多困难,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稳定的生活的话,那还不如让孩子跟着父亲!
小编也想起前不久在网上看到的一个新闻,一个身患抑郁症的单亲妈妈带着7岁的女儿自杀了。这些残忍的案件都在提醒我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在选择孩子跟着谁的时候,一定是要看谁更适合带孩子,能给孩子最好的生活,而不是凭着一时的情绪!
爱孩子就是要一切以孩子为前提,为她着想,你说呢?对于鲍某明事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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