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宇:对收养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发布时间:2024-12-21 08:37

  近期,河北“爱心妈妈”事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5月5日,河北省武安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当地收养孤儿的“爱心妈妈”李利娟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武安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相对事件本身的是与非,关注此事的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更关心孤儿收养制度及慈善法的落实。

  《声音周刊》:当看到河北“爱心妈妈”事件的报道后,您最希望了解事件中的哪些细节?

  刘红宇:在母亲节即将到来之际,对于“爱心妈妈”再次曝出丑闻,我感到非常震惊和痛心。作为一名律师,如果可能的话,我最希望了解每个残疾孤儿或弃婴的生活状况和收养来源,以及爱心村的内部规章制度、运行机制、财务账目,因为这些对于这个案件的定性和总结经验教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声音周刊》:早在2013年,民政部等七部委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着力解决民办机构和个人收留弃婴的问题,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事件本身是否也暴露出相关部门监管乏力的问题?

  刘红宇:除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问题,也反映出我国部分地区慈善事业的发展仍然落后、人才仍然匮乏,《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尽管在2013年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等七部委(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但现实情况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根据《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显示,中国每年约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但是被政府举办的福利院收养的只有很小一部分,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的救助被动而滞后,大部分弃婴仍然散落在社会上由民间个人或者机构收养。

  但是,由于一直以来我国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程度有限,也缺乏专门的人才和管理机制,其结果就是很多收养弃婴的个人或者机构缺乏资金、场地且管理水平低下,缺乏必要的条件。而与此同时,我国收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颁布了二十几年,从实践来看,这部法律规定的收养门槛要求过高、条件规定过于严格、收养类型过于单一、收养监督严重缺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几近空白等问题比较突出,亟须进一步修订。

  《声音周刊》:李利娟的经历,跟此前的“爱心妈妈”袁厉害的经历很相似。最受伤的,还是民间慈善的形象和信心。该如何引导和支持民间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保障社会爱心不“跑偏”?

  刘红宇:包括公益慈善领域在内的很多领域,之所以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都起源于立法的可操作性不强、政府监管乏力、行业自身专业性和人才缺乏,就这个案件所反映的问题而言,我个人认为,针对我国收养法日益落后于社会发展、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乏力、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程度有限,缺乏专门的人才和管理机制落后的现状,应当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符合国情和社会发展水平的监管体系,同时加大对于相关领域的投入,呼吁并吸引更多、更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从而促进相关领域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声音周刊》:您具体谈一谈这些建议?

  刘红宇:关于修改收养法,我建议从四个方面着手:其一,适当降低民间福利机构的收养门槛,简化注册开办手续,但在民间福利机构运营的过程中加强监督和资质审核;其二,适当放宽收养条件,如允许监护人收养被监护人、放宽对于收养人无子女的要求等,使得更多的弃婴得到更好的被收养的机会;其三,适当增加收养关系的类型,如探索在立法上确认不完全收养制度,对诸如亲属间的收养、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隔代收养、单方送养与单方收养、转收养等作出规定;其四,严格规范家庭收养的程序,加强对收养行为的实质审查,探索引入强制公证制度,并增加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在实践中,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收养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其一,加强对民间福利机构的行政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这些福利机构建章建制、定期报告、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不定期核查等,以促进其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其二,加强对收养行为的监督,如增加收养前的调查评估程序并对收养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同时通过定期寻访核查等手段加强事后监管;其三,加大对违法收养的处罚力度,并建立举报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于民间福利机构或者个人在收养孤残儿童等慈善领域的支持力度:其一,将民间福利机构或者个人收养孤残儿童等慈善行为,纳入到社会救助体系的范围,并视情况适当鼓励社会资源向慈善领域倾斜;其二,加强对民间福利机构或者个人的培训,并积极引入口碑好、实力强、操作规范的大型专业慈善组织提供管理和人才支持,同时吸引律师、会计师等各行业专业人士参与公益,为慈善事业提供专业化的智力支持,以尽快提升当地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管理水平和合规水平,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声音周刊》:从一个感动中国的慈善明星,再到现在涉嫌犯罪,“爱心妈妈”事件背后,暴露出很多社会问题。

  刘红宇: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刻反思。由于“爱心妈妈”法治意识的淡漠和政府监管的乏力,从一开始“爱心妈妈”的行为就缺乏相应合法基础,后续虽然补足了手续,但是其运营依然缺乏监管,其管理依然无序,最终导致案发。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这既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相关领域的立法、监管和专业机构自身治理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律师和公益人士,我认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前途光明,但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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