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學犯罪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李玫瑾:洞悉心靈的工程師

发布时间:2024-12-29 00:16

李玫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犯罪心理學專家,黨的十八大代表。

從1999年《今日說法》開播以來,人們從電視裡逐漸記住了這位女教授,她講得最多的話題就是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心理問題及如何預防。在公眾的眼裡,她是冷靜分析案情的學者﹔在刑警的眼裡,她是剖析犯罪心理的專家﹔在囚徒的眼裡,她是可以傾心交談的人﹔在學生的眼裡,她是思維敏捷和睿智的老師……有人說她能洞穿犯罪人的心理,而她自己卻說:她只是想知道“人的心理是如何迷失的”……

執著:伴隨著寂寞與艱難

每當社會發生嚴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人們在震驚的同時都更想知道:犯罪人是什麼人?他們為什麼這麼做?他們這樣做的心理是如何發生的?這,就是李玫瑾教授研究的專業——犯罪心理學。

李玫瑾在她工作之初,即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就遇上當時較為嚴重的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看到有那麼多10-20來歲的青少年拉幫結伙、肆意妄為,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看到他們在面對法庭審判時一臉的無知無畏,她下定決心要研究這種犯罪心理現象發生的由來。於是,她向當時的刑偵教研室領導提出自己的想法,盡管當時這所學校裡還沒有人研究過這一領域,也不知這一學科將有何種前景,但她的想法卻得到當時領導的大力支持。

開創一門學科?——聽起來很有挑戰性,但也充滿了未知性,於是,李玫瑾開始了她一生的事業。然而,真正去做時才會發現,她選擇了一門難度非常大的學科。犯罪心理學所要研究的對象多在監獄裡,相反,一些案情特別嚴重的犯罪嫌疑人幾乎都到不了監獄,於是,想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研究犯罪心理幾乎是沒有機會的。在偵查調查階段、在起訴審判階段,如果不是辦案人員或不是律師幾乎很難接觸到犯罪嫌疑人,更別說研究這些人的犯罪心理。刑事訴訟法中沒有“研究”兩字。大概因為這樣的困難,能夠堅守在這一領域中的研究人員非常少,既然接觸不上研究對象,如何形成研究成果,就成了一個問題。

然而,處女座的她有著一種天生的執拗。她有足夠的耐心和信心。她曾用10年多的時間沉寂在查閱資料、撰寫教材,進行一輪又一輪的講學,在學與教的過程中積累著研究所必需的理論基礎。期間,她還到基層派出所、刑偵隊和預審處,接觸公安基礎工作,從接報案到調查走訪、從街面巡邏到詢問和訊問,在基層實踐中她發現了研究的切入點,確定了自己的研究風格,即注重基層工作中的非理性問題,從解決問題的角度進行研究。

在寂寞的歲月裡她一頭扎進安靜的圖書館,查閱並開始尋找國外新的研究進展,邀請外國專家來大學講學,尋找著犯罪心理學與刑法學、犯罪學、刑事偵查學等公安專業學科的結合點,由此,她提出了“犯罪心理分析與畫像”的獨到研究視角。在她工作的第3個10年之始,她開始運用20來年的積累去參與一些疑難案件的偵查分析,皇天不負苦心人,她的參與和運用心理學知識的分析很快得到了許多一線刑警們的認可。

她的研究由此有了進展和更多的機會:偵查階段,刑警找她一起分析嫌疑人的行為和心理﹔案件偵破之后,刑警邀請她到看守所去見犯罪嫌疑人。這使她有條件檢驗之前的理論問題。可是,研究既費時又費力,甚至有可能勞而無功。因為教學是其本職工作,每周都有講課任務,但為了獲得第一手的研究資料,她不得不在每周有限的課與課的空隙擠出時間,或者索性佔用周末、節假日趕去監押場所進行調查。記得一次因為一起系列案件的偵破,她想見這名嫌疑人,於是帶著一名研究生坐了火車再坐數小時的汽車趕到農村地區看守所,因為嫌疑人濃重的口音和不配合,費盡周折卻幾乎無所獲,為了不影響講課,他們當晚返回,在途中,研究生問她:老師,您不覺得這趟太辛苦了嗎?這不是浪費您寶貴的時間嗎?她回答道:從事研究就像到山裡淘金,挖一個洞不等於就有金子,但你不去挖就永遠找不到金子。

職責:找出真相與心靈救贖

“我的職責之一是發現真相”。有些犯罪人將犯罪視為與警察的游戲,為了反偵查極盡所能,自信不留任何証據,不會被抓到。許多犯罪現場給刑警留下的是一地碎片,殘缺不全,刑警要做的就是如何根據這些碎片分析刻畫作案人,最終找到犯罪嫌疑人。而李玫瑾所研究的犯罪心理畫像就是在對犯罪人心理規律了解的基礎上,結合犯罪現場或各種犯罪行為分析其人物特征,並將這種特征用文字描述出來,從而為警察提供一個非常像這個不知名的犯罪嫌疑人的傳記式的描述。

2003年流竄四省的楊新海先后實施22起滅門案件,所到之處沒有人証,物証也極其匱乏。在最后一起案件發生后,當地警方找到了李玫瑾,提出能否從心理分析上提供一些嫌疑人的特征,分析的結果是:“此人動輒殺害全家,應該與家庭生活隔絕已久﹔下手那麼殘忍和干淨,一定有犯罪經歷﹔現場不留痕跡,說明他經歷過法庭審判﹔根據作案方式,此人犯罪時間應在十年以上,若以人生規律判斷其年齡應該在30歲以上﹔他的殺人手法可推測他的身高﹔他的作案節奏可判斷此人無家庭,無固定的居住點……”李玫瑾就這樣一步步地描述出楊某的人物特征。在分析另一起系列殘害女性案件時,李玫瑾曾分析:某女性之所以被選中殺害,一定是“她”常在凶手眼前‘搖來晃去揮之不去’。果然,凶手事后交待原話是:“……看著她的背影,那小腰在我眼前搖來晃去揮之不去。”戲劇性的是,當犯罪嫌疑人知道她的分析后對她說,“你現在問吧,你問什麼我都告訴你……”

她抓住一切機會與犯罪人聊天,這些被社會遺棄又反過來給社會打擊的人,可能凶殘,可能狡猾,在各種描述中面目猙獰,卻總在李玫瑾心中投下一個個行為人的獨立印記,令她印象深刻的,如馬加爵,這名大學生曾讓她滿心憤怒,“進行現場勘查的同行對我說,打開一個櫃子是一個被害人,再打開還有……還有多少櫃子?偵查員曾憤恨地說:一定要抓住這名殘忍的犯罪人!”可當真的抓住他時,刑警眼中看到的卻是一名稚氣未脫的年輕人……當馬加爵說知道自己錯了時,李玫瑾也有著一種惜才的遺憾與惋惜,知道他雖不會再犯,但人生也沒有重新來過的機會了,他隻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馬加爵殺人的原因被廣泛地認為是貧窮,在一片對他的同情聲中,隻有李玫瑾寫出萬言分析報告,明確地指出“馬加爵殺人不是因為貧窮”,——那是因為什麼?“我清楚地知道馬加爵殺人的原因是他恐懼別人知道他做的丑事,然而這種恐懼卻源於他內心對尊嚴的掙扎,所以,在他服刑之前,我不能將他的秘密公諸於眾。”這是她內心的悲憫與公正。對楊佳案也是如此,楊佳襲警之后,許多人都責問警察如何,隻有李玫瑾面對媒體大聲疾呼,警察在這個案件中程序正確。但楊佳的心理問題到底是什麼?她當時沒有說,她清楚,真正讓楊佳瘋狂的是從小到大對他影響最大的人,那就是他的母親,一個性情急躁、生活因性格而不幸早年離婚、現在又失去兒子的女人。

拯救:預防才是重中之重

人們通常認為,犯罪人,如偷竊成惡習之人、受些挫折就發瘋之人、無恥欺騙卻從無不安之人、四處流竄無惡不作之人……都是些十惡不赦的惡魔。但是,李玫瑾在長期研究這些犯罪人之后提出:很多可憎或可恨之人往往有著可憐或令人嘆息的早年。她說:每個人都曾是襁褓中可愛的嬰兒,但是,有12年左右的時間就足以形成一個危險人格的犯罪人。

2009年11月北京大興曾發生一起讓人震驚和不解的滅門案:一個看似非常美滿的家庭,一夜之間被自己家人毀滅,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慘案?李玫瑾的分析讓大家知道:他父母早年沒有自己親自帶孩子,而是交給老人帶著,老人的無知與無原則的寵溺造就了他極度自私與任性的性格,而后因這種性格出現行為問題,於是,父母就以最簡單粗暴的方式想強制扭轉,正是這種缺乏依戀基礎的嚴厲管教才造成如此令人悲嘆的家庭慘劇。

2013年,一系列對兒童的傷害案件撕扯著國人的心靈:一名偷車賊竟然將留在車上的初生嬰兒殺害﹔一個嬸母竟將侄子的眼睛挖掉﹔一個男人在與一位母親發生爭吵時將幼兒從童車裡扯出摔死……這一系列讓人們觸目驚心的案件背后是什麼原因?李玫瑾指出:這是社會在近三十年的變化中把“養育人的環境”即家庭破壞了的結果,她告訴大家“人性是養出來的,尤其是六歲之前的撫養”。

她為我們解析著危險的“犯罪人格“的形成之路:一個孩子在他最弱小的時候如果沒有被人細心養護,就會出現孤獨冷酷的性格﹔當他12歲左右就要自我生存時,他就會形成不擇手段的行為習慣﹔當他弱小時常被人欺負,他就會出現暴力傾向﹔當他早年就經常出入少管所或監所時,他就會逐漸放棄尊嚴而以犯罪為生﹔當他25歲上下出現成年人的性需要時,他沒有成家的條件也沒有養家的能力,這種人就會游走四方,無人知曉、無人牽制,結果是:他們的生存就是盜搶奸殺,無惡不作,他們制造的案件因為陌生關系、移動進行,也是刑偵最難偵破的一類案件,對社會的持續危害極大……

李教授說:一個從小沒有被親人或社會善待的人怎麼能指望他長大后會善待這個社會?一個從小被過度溺愛、極其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怎麼能指望他長大后能理解別人,對社會有擔當,遵守法律?一個從小隻學習,因聰明伶俐而以為算計就可博得一切的人怎麼會對生活的艱難與生命的意義有著感受與敬畏?研究每一起案件都可折射出家庭、教育和社會中的問題。

所以,李玫瑾認為,僅靠對犯罪人正義性的憤怒與憎恨、僅靠犯罪之后的監禁與處以極刑並不能真正地解決產生犯罪的土壤問題。必須理性地研究犯罪,找到根源,調整社會政策。最重要的是要讓大家知道:控制與減少犯罪危害,不僅僅是警察抓人、檢察官起訴和法官宣判那麼簡單的事情,而是全社會共同努力的事情,其中每位家長認真盡職地撫養和教育自己的孩子,每個社區關心幫助困難的家庭,都是犯罪預防的一部分……。

為了宣傳這些思想,她在面對公眾解析各種犯罪心理發生原因時也曾多次遭到人們的誤解,甚至被人稱作“犯罪漂白專家”,但是,越來越多的人關心她的研究,傾聽她的公開課,接受她發出的呼吁。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知道,犯罪預防就源於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家庭幸福了,社會才會安定。

傳播:法治寓於宣教之中

預防犯罪,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其中家庭教育是第一道防線,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師。可是,很多父母明顯地感覺到,現在越來越難接近孩子的心理﹔學校的老師們也覺得,現在的孩子不那麼好管。2014年北京曾宣判了一位父親,他因為女兒長大后在電腦網絡中痴迷韓國明星而失去對女兒的心理控制,在極度絕望的情形下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女兒。談到這類話題,李玫瑾的臉上就會帶過一絲沉重的表情。

李玫瑾說,在獨生子女為主的社會裡,許多家長教育孩子的機會大概隻有一次歷程,錯過了就不可重來。而且在信息化的時代,我們不抓緊孩子最初6 年的時間,社會的影響就會通過電視、電腦、手機等蓋過父母和老師的聲音。我們必須通過各種方式宣傳相關的知識,讓初為父母的人了解人成長中的心理知識。為此,她經常到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等欄目解析犯罪的心理問題。

對於媒體,李玫瑾說道,我一般不接受對個人的人物採訪,而更多地接受宣傳法律知識和預防犯罪知識的訪談。“媒體是面向社會的大課堂,可將我們學者的研究成果以一種最簡便、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傳遞給大眾”,當然,這種宣傳也不那麼容易。有時一句話不慎就要承擔其后果。2011年藥家鑫案件中,李玫瑾就因為在媒體上的一段話引發了一場風波,挨了不少“磚頭”。為此曾有記者問她:“面對這種結果以后你還會在媒體上發聲嗎?”李玫瑾反問道:“好比你站在的一個角度能夠讓你看到有人已經走到懸崖邊上,你會因為他對你的不理解、對你的態度不好就不警告他、不制止他嗎?”

除了媒體,她還參加了全國婦聯、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全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組織的有關預防犯罪和家庭教育的講師團,利用周末時間還深入到幼兒園、小學、中學、甚至劇場、電影院、當地圖書館等場所宣講“成長中的心理學”,宣講“未成年人違法心理及預防”的知識。她還在著名網站參與講座,在自己的博客上撰寫有關的心理學知識,這一切雖不屬於她的本職工作,但她毫不猶豫,毫不惜力,竭盡所能。為此她曾在2012年獲得中國家庭教育學會頒發的“中國家庭教育百名公益人物”稱號,曾獲得過北京家庭教育學會頒發的“北京市家庭教育三十年公益人物獎”等。

2012年,李玫瑾光榮地當選為黨的十八大代表。對此,她覺得除了是對她研究領域的肯定,更是因為她身為基層一線教師,“作為一線的教師,普通的黨員,幸運的當選為代表,光榮背后也是我的使命。”近年來,作為十八大代表,李玫瑾一如既往地在教學科研、普法宣傳和服務基層的崗位上努力工作著,“忠誠和熱愛是不會改變的,我會尋找更多的機會為黨做一些事情,從自己專業研究的角度、對社會了解的角度還有對國家和人民有利的角度參與黨的議事,提出自己的建議。”李玫瑾常念德高為師之理念,常懷身正為范之品德,在她看來,成績只是代表過去,她會為此而感到自豪和欣慰,但不會讓它們成為自己前進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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