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实务:保姆与服务的家庭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吗?
案例引入:
张阿姨在2021年7月经上海某职业介绍所中介,成为唐女士家的保姆,张阿姨平时的工作主要是为唐女士一家洗衣做饭、打扫屋子卫生,在完成唐女士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张阿姨可以自行安排其他工作及个人生活,唐女士为张阿姨提供住宿和饮食,并按月向张阿姨支付报酬,双方也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张阿姨一次与朋友聚会时,得知之前一起做保姆的朋友,如今在一家公司做保洁,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缴纳了社保。张阿姨觉得自己的工作与朋友也没多大区别,那么自己是不是和唐女士之间也是劳动关系,唐女士也应该为自己缴纳社保呢?
律师解读:
现实生活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出于照顾老人、抚育婴幼儿等需要、家庭或者个人雇佣保姆、月嫂等家政服务人员的现象已经十分普遍。家政服务人员向家庭或者个人提供劳动,获取报酬,从外形看.具有劳动关系的一些特征。那么,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是劳动关系吗?如果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吗?
按照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在家政服务关系下,家庭或者个人不属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其次,家政服务人员相对于雇主,也不存在强烈的人格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他们之间形成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
具体来说,有的家政服务人员是由家庭或者个人自己寻找到的或者通过他人介绍找到的。这种情况下.家庭或者个人是直接与家政服务人员建立雇佣关系。还有的家政服务人员.是通过专业的家政服务机构介绍的,此时,家庭或者个人系与家政服务机构之间成立雇佣关系,而家政服务人员系受家政服务机构的指派为家庭或者个人提供劳务:
因此,本解释规定,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一旦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民法予以保护。
欢迎点赞、关注、收藏。
网址:劳动法实务:保姆与服务的家庭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吗? http://c.mxgxt.com/news/view/796763
相关内容
保姆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雇主与家庭保姆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保姆与雇主算劳动关系吗
雇主与家庭保姆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保姆与雇主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保姆和雇主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
保姆与雇主关系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雇主保姆属于劳动关系吗
食堂厨师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聘用、劳动还是劳务关系?高校与临聘教师之间法律关系辨析